还款期未到房子被卖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1:5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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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沟槽管件厂家
“我不是故意要骗她房子的。”坐在被告席上,放贷人秦某极力为自己辩解。他被控以事主李女士的房产做抵押出借高利贷110万元,并将房产以210万元的价格擅自出售,将钱装进自己腰包。
2010年初,急需资金周转的李女士用自己的6间平房做抵押,向一家投资担保公司借款100万元,利息为每月4万元。几个月后,李女士觉得利息太高,想更换担保公司。
“放贷也是个圈子,一个借款人出现,大家就都知道了。”对于李女士这块“肥肉”,秦某也觊觎上了。“当时觉得她抵押房子的市值高于借的钱,所以就接下单子。”房子是这单生意中秦某最在意的。
秦某借了110万元给李女士,其中100万元直接还了原来的高利贷。剩下的10万元,李某直接扣了第一个月2.75万元的利息。
用房产抵押借高利贷有一条行规,借款人要与出借人签订委托出售房屋的协议,房产证交由出借方保管。这实际上是对出借人的保护,如果借款人还不了钱,出借方就可以拿着委托公证将房子卖了抵债。
秦某承诺,如果李女士按期支付利息,绝不会变卖房产。
可事实上,在放款的第二天,秦某就以21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了出去。